重点文保单位“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创新“文物+”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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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文保单位能、应该开放的时候就开放

创新“文物+”思维

2024年底前实现重点文保单位

100%由县级以上行政机构管理

2025年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开放利用率达85%

力争2030年实现全面开放利用

……

重点文保单位“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创新“文物+”思维(图1)

福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的意见》

四个“坚持”

坚持防护第一,守住安全底线。

○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落实保护措施。

○ 完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和防线。

坚持公益属性,发挥社会效益。

○重点文保单位坚持“能开放、必要时开放”的原则,不断扩大开放程度。

○ 着力发挥文物承载的文化力量,不断丰富展示利用手段,让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功能。

坚持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实施。

全面梳理重点文保单位的历史价值、保存状况、管理机构、开放利用等情况,明确管理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优先开放,有条件的有序推进目前还不具备条件。

坚持典型示范,强化有效运用。

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文物+”思维,积极探索有效利用路径模式,真正让文物活起来。

重点文保单位“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创新“文物+”思维(图2)

五个“增强”

(一)管理主体层面完善机制

加强重点文保单位建设

管理主体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政府主体责任,提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水平。 管理主体原则上由县级以上行政机构担任。

加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建设

分区管理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原则上由市级统一管理。 婺城区内的,由市行政机构直接管理; 婺城区以外的,由市、县(市)区共同管理。

落实省级重点文保单位

分类管理

○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市级或者市、县(市)、区共同管理。

○五市区内旅游景区内的历史文化街区(风情区)和省级重点文保单位,由街区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其他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所属县(市)、区管理,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重点文保单位“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创新“文物+”思维(图3)

(二)提高保护修复成效的机制

统筹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

加强文物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统筹重点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管控和城市紫色线。

坚持救援与预防防护并重

○ 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监测,及时发现文物安全隐患,遏制文物病害,及时开展重大危险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 建立全市文物保护修复专家库,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搭建智慧文物管理平台,运用“技防”、“人防”等措施,严防文物流失。文物安全处于萌芽状态。

注重文物本身及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积极推进重点文保单位统筹规划和连片保护,坚持主体保护,在不危及文物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处理周边自然生态和周边自然生态,不影响文物风貌,不改变文物周围的微环境,与文物氛围相一致。 建设等关系。

(三)开放展示水平提升机制

全面推进开放展示

○重点文保单位原则上全部向公众开放展示。 如因条件无法完全开放,将在有限的空间、有限的时间内展示。

○ 国有非祠堂、古建筑、现代建筑一律向社会开放。

科学划分开放模式

○管理机构为省级行政机构、集团等国有单位的,原管理单位继续实行开放利用。

○ 位于郊区、人烟稀少地区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代重要史迹等,应当在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当地县(市)、区的指导下向社会开放。政府以文物本身展示为主。

○祠堂、寺庙和民间信仰场所由市、县(市)区文物和民间宗教部门指导和监督,由其自治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开放使用。

完善和明确开放标准

对符合开放条件的重点文保单位,原则上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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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开放利用

○ 文物建筑开放使用的建设坚持最少干预的原则,不得改变和影响文物建筑原有的形态、结构、格局、风格。

○ 国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用作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不得转让、抵押。 设立博物馆、保管场所、旅游景区的国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四)激活利用水平提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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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国有企业作用

积极探索市级国有企业、县(市)区国有企业设立新企业,市级国有企业、县(市)区国有企业合资等形式,依法依规参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运营管理,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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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采取政府主导、多元化的投入方式,通过捐赠等形式引入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开放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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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经营管理方法

运营管理机构必须配备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和强大的翻译队伍,充分宣传文物的文化内涵。 经营开放活动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文物建筑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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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积极推动文物资源与文化旅游、游学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融合项目,打造特色文物旅游品牌,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重点文保单位“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创新“文物+”思维(图4)

三房七巷.罗南军 摄

(五)研究阐释能力提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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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挖掘文化财富

做好重点文保单位的文化挖掘,梳理每件文物的历史脉络和人文背景,深入挖掘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当代价值遗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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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学术研究

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解释。 深化与省内外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在文物保护、古建筑研究、考古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17 号

加速成果转化

出版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研究专着,根据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资源特点编写相关书籍。 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讲述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名人的故事,提升福建文化影响力。

重点文保单位“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创新“文物+”思维(图5)

加强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延续福建文化

《根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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