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福州这些行为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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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注意了!今天起,福州市相关部门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此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将被处罚

日前,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对居民进行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工作。

居民郭先生因为对犬证办理流程不太熟悉,所以还未去申请办理。现场,城管工作人员细心指导郭先生办理犬证,并告知他如果3月1日后还未办证,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市民 郭先生:本来以为很麻烦,通过城管工作人员的介绍,觉得很简单,不耽误事,用手机也能申报。我觉得办理犬证还是很好的,证明这是你的犬。如果出现问题就可以直接找这个人,让大家都可以安心养犬。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送交犬只收容留检所。

此外,部分宠物犬主人携带犬只出门,忘记给爱犬佩戴犬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犬证办理了吗?

市民:办理了。

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请出示给我们看下。你这只犬出门没有佩戴犬牌,我们今天对你做个提醒。3月1日后,我们将对市民遛犬未佩戴犬牌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民:嗯,我知道了。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罚款。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已实施将近2个月,许多养犬人已为爱犬完成养犬登记。

3月1日开始,犬只主人如出现未及时给爱犬办理证件、携犬出户未避让他人、未能及时清除犬粪、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每户只允许办理一张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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