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分五路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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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3月30日电 (记者龚莎)3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江苏、浙江市场监管局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分五路,对“绿源”品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上海总经销商、终端销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全链条”行业整治。

前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徐汇区老沪闵路上“绿源” (S90)、( S70)两个型号的“绿源”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送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两款车型车速限制、整车质量、尺寸限制、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均超过了国家标准,车辆电池并未采用合格证中配套的48V锂电池,而是配备了72V铅酸电池和充电器,被判定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该车行涉嫌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分五路送检(图1)

调查发现,上海一贸易有限公司是“绿源”电动自行车的上海市总代理,共有授权经销门店近200家,主要从事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推广销售工作,其中, (S90)、( S70)两个型号电动自行车是主营产品。

上海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分五路送检(图2)

3月29日,上海和江苏两地执法人员同时对该公司位于金山、昆山的3个仓库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从浙江生产公司订购 (S90)、( S70)S9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600余台辆;订购( S7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260余台辆。除 (S90)、( S70)两个型号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还发现型号为的电动自行车也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检。3个仓库共查见涉嫌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60余辆,价值90余万元,对以上涉事产品执法人员已采取行政扣押强制措施。

车行门店负责人表示,经销商发往门店的电动自行车本身就不符合技术标准。门店拿到车后会先改装成基本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牌。上牌后再改回“出厂”款提供给消费者。为进一步查明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前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阅涉案电动自行车获取3C认证的相关资料,并与检测报告进行比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浙江金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绿源”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开展调查。该企业未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生产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http://sh.people.com.cn/n2/2024/0330/c347221-40794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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