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工作公示

【金色港湾资讯网为您推荐阅读】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关于国家卓越工程师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工程技术领域先进典型,激发引领广大工程技术人才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相关地区和部门组织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丁文红等83名个人为国家卓越工程师拟表彰对象、5G标准与产业创新团队等50个团队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4日起,至12月8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

邮政编码:

邮箱: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1204/c1004-40131364.html

顶一下
(0)
0.00%
踩一下
0
0.00%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