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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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孟竹)北京工业拥有迄今为止3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北京是全国重要工业城市,拥有一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典型实例,在全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践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为弘扬具有工业文化底蕴的优秀企业的工业精神,传承工业文化,完善北京工业遗产的监督制度,推进全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发展,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北京市第一次明确工业遗产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北京市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进入到科学系统、规范有序的新阶段,同时提高北京工业遗产认定程序和监管政策的体系化和系统化水平,从而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北京工业文化建设。据悉,北京工业遗产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北京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标志(图1)

《管理办法》包含总则、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检查和附则6个方面、33条内容。

《管理办法》明确,申请北京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北京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并具备产权明晰,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等条件。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通过核心物项所在区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遗产所有权人填报申请书,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已获得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的,可通过提交书面资料的形式,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北京工业遗产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应当在遗产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立标志和相应的展陈设施,宣传遗产重要价值和品牌内涵等。同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应当设置专职部门或由专人监测遗产的保存状况,划定保护范围,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遗产所有权人应当建立完备的遗产档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北京工业遗产档案;遗产所有权人应当按要求,向各区工业主管部门提交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标志(图2)

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管理办法》指出,应当符合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与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业文艺作品创作、展览、科普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等工业精神,促进工业文化繁荣发展。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企业依托北京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支持利用北京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此外,鼓励利用北京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鼓励利用北京工业遗产资源,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开展工业科普教育,培养科学兴趣,掌握工业技能。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工业遗产实施动态管理。经认定的北京工业遗产有效期为五年,每满五年复核一次。此外,北京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应当加强自查,发现核心物项存在安全、损毁等问题隐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向所在区工业主管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体系和工业遗产的多元复合价值三个方面出发,重点从补充完善政策及工作机制、分级分类保护以及区域定位和联动发展入手,不断推动北京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其中,在实行工业遗产分级、分类保护方面,根据北京工业遗产对城市发展影响的重要程度进行评估分级,包括:对城市和首都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认定为市级工业遗产;对地区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鼓励认定为区级工业遗产。根据保护利用的重点要素进行评估分类,包括:对于以保留整体风貌与空间格局为主的,划定保护对象的具体范围,明确保护利用措施;以保留工业遗址为主的,可标注需保护的对象,设立标识等。

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将于近期启动全市首届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进一步提升北京市的经济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

文章来源:http://bj.people.com.cn/n2/2023/1013/c233088-40602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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