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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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底,养殖用海合格“两证”发放率将达到100%; 明年9月底前,全市沿海县(市)区将全面完成养殖海权改革...

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图1)

连江顶湾海域。杨柳洲摄

时间表很明确! 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进增量扩大养殖海权改革!

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图2)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增量扩大养殖海权改革的通知

荣政办规[2024]10号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海权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3]55号)要求),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福州市养殖海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总[2021]303号)精神,为推动福州市养殖海权改革逐步扩大养殖海权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机制制度创新,按照“三权分离、产权归置”,实行房产权证(登记为海域使用权)与养殖证(简称“两证”)联动。巩固提升和增量扩张,实现全市海水养殖房产证全部发证、养殖证全部发证、养殖海权全部发证、养殖海权全部发证。征收海域使用费,查处一切非法海水养殖,海水养殖“政府+”集体+渔民+金融四方合作,是合作共赢。

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图3)

黄旗半岛国家鲍鱼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杨柳洲 摄

2、总体时间安排

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为期1年零6个月。

2024年

6月底前,沿海各县(市)区(以连江县、福清市为重点)制定完成养殖海权改革工作方案,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均启动改革工作摸清现有水产养殖“两海权”。 《证书》颁发现状及养殖用海现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政策;

12月底前,已完成符合颁发“两证”条件的养殖海域使用论证等用海审批准备工作。 符合条件的养殖用海“两证”发放率超过50%。

2025年

3月底前,全市养殖用房产证全部核发,养殖业证全部核发。 养殖使用合格“两证”发放率达到100%;

6月底前,各推广村制定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颁发养殖证书;

9月底前,全市沿海县(市)区全面完成养殖海权改革。 沿海县(市)区总结完善增量扩张经验,报送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对现有养殖海水进行分类处置。 沿海县(市)、区组织组织对辖区内养殖用海现状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房产证、养殖证的核发情况。 针对“有证”和“无证”的不同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政策,制定不同的处置方案。 对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规划要求的,尽快申领“两证”; 对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规划要求的,要给予合理引导,并依法逐步拆除。 确需调整现有认证养殖范围的,及时申请变更工作。

(二)全面规范养殖用海审批。 沿海各县(市)、区应当按照规定对连片养殖海域进行养殖海域统一论证。 申请利用海域开展水产养殖的单一项目不再需要证明海域使用情况; 优化养殖用海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好确权发证服务;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费征收配套管理办法》(闽政办[2007]153号),出台了养殖海域海域使用费征收配套措施,规范海域使用费征收。水产养殖海域使用费。 并明确返还乡镇政府的具体比例。

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图4)

袁浩 摄

(三)切实加强养殖证书管理。 沿海县(市)、区要统一规范养殖凭证模板,反映近海养殖规模、地点、品种、延伸等信息,作为渔民取得合同经营权的依据; 指导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取养殖海域租金,开展养殖凭证发放、变更、收回、注销和延期等及登记工作。 鼓励个别海域结合实际,探索海水养殖管理新模式,如每年调整渔民养殖区域等。

(四)扎实推进政银战略合作。 沿海县(市)区要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创新涉海金融服务模式”的主要任务,引导村集体加强与银行合作,及时反馈登记情况养殖许可证(养殖海域租赁)情况和渔民海水养殖生产动态,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贷款发放、调查等相关工作。 推动银行采取“一村一品”“一户一案”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降低贷款成本,缓解渔民生产压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沿海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 沿海县(市)区要加强海上执法,依法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海域、过度养殖、拒缴海域使用费等行为。

(三)增强资金安全。 沿海县(市)、区要安排预算,用于增量扩大养殖海权改革的前期调查、测绘、海域使用示范、养殖规划编制等工作。

(四)探索数字化管理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开发海水养殖管理系统,利用卫星遥感数据,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字化智能管理模式。

福州发布最新通知,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图5)

陈士强 摄

5、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本《通知》的执行与国家、省新公布实施的政策法规不一致的,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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