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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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1号)显示,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被处以210万元罚款,四位支行行长被警告。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且相关贷款的期限、客户购商业用房首付比例不合规;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普惠金融卡业务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至期货市场和股市;未尽职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部分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作为其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210万元罚款,对杨志高(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枫亭支行行长)给予警告,对郭婧(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溪支行行长)给予警告,对顾绍伟(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溪支行行长)给予警告,对黄金文(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枫亭支行行长)给予警告。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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