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闽清县农信联社被罚145万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万通宝·小微贷”自助循环类贷款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超自主支付限额发放个人贷款;个人经营贷款调查不尽职,导致部分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固定资产贷款调查不尽职,导致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统筹使用,被处以145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闽清县农信联社被罚145万(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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